日前,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国家安监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下发《关于加强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交通运输、公安、安全监管、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建立协调合作机制,加强部门协作,形成监管合力,确保所有“两客一危”车辆安装使用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
为切实加强车辆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按照上级交通管理部门文件指示精神,公司对所有车辆安装GPS卫星监控,全部纳入监控平台进行监控。为全面落实车辆动态监控管理责任,我司采取了以下管控措施:
一、公司由专人负责车辆的动态监控管理,实施24小时不间断监控,建立监控台账,做好监控记录,提醒广大驾驶员杜绝违法违规驾驶,确保行车安全。
二、对在监控过程中发现的违规行为,用电话通知等形式责令其立即整改,并做好记录。
三、对每周违规行为排名靠前的违规车辆,由专人组织约谈,宣贯安全驾驶理念,从源头控制违规行为发生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