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陈新江带队对新停车场进行突击检查
2021年8月7日,江苏新安物流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陈新江、副总经理陈洪旗等中高层领导组成临时检查组,对公司新停车场的管理、安全等方面进行了全面的临时性检查。
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陈新江指出,停车场是交通运输行业重要管理场所,尤其是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尤为重要。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9年第42号)第八条中已经做出了相应规定:(二)有符合下列要求的停车场地:①自有或者租借期限为3年以上,且与经营范围、规模相适应的停车场地,停车场地应当位于企业注册地市级行政区域内。②运输剧毒化学品、爆炸品专用车辆以及罐式专用车辆,数量为20辆(含)以下的,停车场地面积不低于车辆正投影面积的1.5倍,数量为20辆以上的,超过部分,每辆车的停车场地面积不低于车辆正投影面积;运输其他危险货物的,专用车辆数量为10辆(含)以下的,停车场地面积不低于车辆正投影面积的1.5倍;数量为10辆以上的,超过部分,每辆车的停车场地面积不低于车辆正投影面积。公司将针对本次检查中新停车场存在的问题进行专项整改,打造一个安全化、规范化的运输企业停车场,为公司运输业务保驾护航。
经过本次临时检查小组为期一天的现场检查,检查到需要改进项有:新停车场门卫上墙制度(需要更新);新停车场门卫台账问题(8本台账);门卫主管检查记录存在问题,检查记录表需改要求,记录表在上面,检查要求置于表下端;新停车场平面图与实景情况不符(需重新按规范绘制);进出车辆未有人引导到指定的停车位,导致车辆停放乱,未做到按危险品、普货类别进行分区停车,存在重大风险隐患;要将门禁系统改为车号识别系统(与厂家协商制作智能车位引导);出入登记记录上没有序号,驾驶员证件信息登录无意义;门卫所持有的驾驶员与车号信息未及时更新(需要定期进行更新);监控系统需要进行分区化、规范化;消杀记录与车辆进出记录不一致;需要对相关人员进行门岗培训、监控系统培训;门卫室内监控位置被柜子遮挡住了;小车进入停车场停放现象乱(需要设置小车自动抬杆系统,包含门外停车场);车辆出入记录有实际不符,小车出场未做到不少于百分之五十的抽查背箱物品工作;门卫内部安全消防设备检查记录缺失;车辆携带的药箱中无药品清单、过期未更换。
江苏新安物流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陈新江对本次检查表示了肯定,同时表示公司将会把此类型检查日常化,多开展临时性抽查,督促各部门认真履行部门、岗位职责。严把安全观、落实规范化,查出问题立即整改,为打造高标准的综合物流服务商砥砺前行。